信息公告

  • 12月1日,由湖北经济学院主办,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2018年长江经济带企业绿色发展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荷田大酒店会议中心3层9号会议厅隆重召开。
  • 2014工作简报一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445

    本 期 要 目

    中心成果

     中心成果荣获湖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中心彭书雄教授研究企业文化文章荣登人民日报理论版

    工作动态

     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召开2014年的新年工作例会

     中心副主任赵玮教授率骨干成员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专家视点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大洪教授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吕力教授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王海斌副教授

     中山大学苏琦博士






    中心成果


    一、中心成果荣获湖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13年12月,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鲍升华教授以及团队成员李巍、陈昀、戴化勇、陈金波撰写的题为《基于和谐思维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机 理及对策研究(系列论文)》荣获第八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心主任鲍升华教授及其团队长期从事企业文化的研究,在省内企业文化研究领域具有 广泛的影响,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标志着中心学术研究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两年评选一次。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于2012年启动,经过初评、终评及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出207项获奖成果。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62项、三等奖130项。

    二、中心彭书雄教授研究企业文化文章荣登《人民日报》理论版

     2月24日中心楚商文化研究所所长彭书雄教授撰写的“把握好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要素”刊登在《人民日报》理论版上。

     文章认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应把握好几个核心要素,即:增强文化自觉、创新思维方式、筑牢价值基础、强化社会责任、突出企业特色。


    工作动态


    一、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召开2014年新年工作例会

     2月20日,中心召开新学期工作例会,布置2014年的重点工作。会议由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企业文化中心常务副主任戴化勇主持。

     戴化勇简要回溯了中心2013年的成绩,提出2014年要重点抓好学术委员会会议、全国企业文化研讨会、研究课题招投标三项工作。

     会上中心研究人员对今后的研究方向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普遍认为要将中心的研究方向集中,围绕1-2个方向重点突破。中心副主任赵玮教授指出不要在多方向上均衡用力,要围绕现有企业资源,以企业实际问题为抓手推动理论研究。

      中心主任鲍升华教授最后对相关研究项目和工作内容作了具体的安排,要求中心研究人员一要积极参与中心各项工作,二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有争取优秀基地的信心。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李亚林、陈黎、副书记王华以及各系主任、中心各研究所所长、骨干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中心副主任赵玮教授率骨干成员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我研究中心副主任赵玮教授率中心骨干成员陈金波、张冕、康乐等人利用假期时间,积极申报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人员在研究选题、文献阅读、研究框架与内容设计、申报书撰写的全过程中深入思考、精心设计、团结协作、反复斟酌,最终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自2012年4月6日我中心主任鲍升华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竞争力机理与对策研究》》(批准号:08BJY092)顺利通过 结项后,中心副主任陈向军教授主持的“创新文化的标杆学习对企业内部创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一般项目)在2012年荣获立项;中心成员陈昀博士主持的 “贫困地区大规模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研究”(青年项目)在2012年也荣获立项。


    专家视点


     一、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大洪教授

     经济法是产生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体现国家干预经济意志的新兴法律部门,是综合运用国家权力或宏观调控手段以不断解决个体的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与社会良性发展的法律规范系统。        

     企业社会责任可阐释为: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我国新《公司法》第5  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第一 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应涵盖如下内容:

            一是,法律社会责任。

            二是,经济社会责任。

            三是,道德社会责任。

     从价值目标来看:从法的角度讲,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了对企业行为进行规制,以达到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满足民生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

     从保障法益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形式设置、体系构建以及制度创设,是基于社会公共性考量。经济法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重在强调责任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二者都体现了社会本位观念,具有契合性。

     从作用机制来看,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社会性论证提供了理论依据。企业社会责任暗含着一个理论假设,即: 国家应当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解决市场在保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上的失灵局面。

     总之,经济法的介入,不仅可以实现社会责任对企业治理的鞭策、约束和制衡,促进治理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通过其激励机制促成、提升和强化企业之自律性,使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以社会责任为先导,调试企业治理结构经济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以社会责任为先导,科学、规范地处理好企业与利害关系人的相互关系,完善公司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其对企业治理的调适。

     通过经济法激励与约束机制,促成责任的内化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干预措施,调整企业运作的外在市场环境,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设置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行为之中。

      利用和挖掘经济法责任形式,构建系统化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为建立独立、系统、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应以企业社会责任之社会利益保障为导向,既要借鉴民 事、刑事、行政等传统法律责任形式,还要重点关注包含经济法责任在内的一切富有“社会本位”属性特  征的责任形式的利用和发掘,以探寻适合追究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法律救济方式。

     发挥企业文化渗透功效,构建社会责任履行的长效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全社会都在重点关注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经济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还有赖于社会学、伦理学等的介入。

     企业文化不仅仅是一种境界,它展现的凝聚功能不可忽视,能使企业社会责任践行之路更加畅顺——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

      因此,营造良好的企业道德伦理与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文化氛围,建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塑造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对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由他律内化到自觉不可或缺。


     二、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吕力教授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契约。例如,有学者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契约”。

         伦理问题除了是一个实然问题,也是一个应然问题,社会需要伦理规范。中国企业应该有何种伦理规范以及社会如何对中国企业进行伦理规制?

         很多企业仅仅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做一个面子工程,通过罗列企业在公益慈善、环境保护以及员工关系等方面的良好表现来粉饰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成了一个公众宣传工具;很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甚至成了误导公众的载体。

         传统观点上,非公众企业无需向社会披露包括财务在内的企业信息。企业伦理信息披露只能依靠企业或企业联盟的诚信来达到。企业诚信就成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之外的一个相当重要的企业伦理范畴。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尤其重要!

          与任何其他的伦理问题一样,适用于企业伦理的原则也并不统一。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自伦理学创建以来,有关伦理的原则大致上分为义务论、德性论、功利 主义与契约主义4种。如此便使得“企业究竟应该采用何种伦理原则”成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伦理原则的不确定会导致伦理判断的不确定,尤其可能形成某些具体 情况下的“道德两难困境”。

         元企业伦理研究的目的并非是确定唯一的企业伦理原则,而是将伦理学中悠久的关于伦理原则问题的研究传统推广到企业的范畴,加深人们对于现实企业伦理问题的理解,加强企业伦理研究的多元性和开放性,从而帮助人们解决现实中的企业伦理问题。

     关于企业伦理的未来,有两类动向值得注意:

     第一类是所谓“企业公民”的概念 。这一类将企业等同于公民,从而解决困扰企业的元伦理问题。

     第二类是创新导向的。这一类动向往往将创新作为企业的主要甚至唯一的社会责任 。保留企业与公民的身份差别。


     三、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王海斌副教授

     文化是一种传承久远的人类共识

     楚文化是我国优秀的民族地域文化 

      楚文化是我国优秀的民族地域文化

      所谓商文化其实是文化一般在商品流通领域或者商业企业中的反映。

     (1)企业文化是民族文化在企业中的反映;

     (2)企业文化是企业进行各种经营活动的原始推动力;

     (3)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成员的共同创造。

      著名的商帮有十家左右,即山西晋商;徽州(今安徽黄山地区)徽商;陕西陕商;福建闽商;广东粤商(又分广商、潮商、客商);江右(江西)赣商;洞庭(今苏 州市西南太湖中洞庭东山和西山)苏商;宁波、龙游(浙江中部)浙商;山东鲁商等。其中,晋商、徽商、潮商规模较大,成为我国商界影响最为深远的三大商帮。

     楚商的形成及其特征

     (1) 精明与能干并存

     (2) 顽强与务实相结合

     (3) 具仁义与知感恩合一

     楚文化影响下楚商文化的精髓

     (1) 艰苦勤奋的创业观;

     (2) 开拓进取的不断创新理念;

     (3) 开放融合的文化氛围;

     (4) 诚信和谐的道德追求;

     (5) 注重实用的经营法则。

     楚商文化下湖北企业文化创新的基本思路

     (1)扬弃和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新型现代企业文化;

     (2)注重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融合,创建和谐的企业文化;

     (3)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人本主义的企业文化;

     (4)建设企业员工全员参与的企业文化;

     (5)建设物质和精神高度统一的企业文化。


     四、中山大学苏琦博士

     当今时代人们不同的定义

     “贪婪年代”—“防御性CSR”

     “慈善年代”—“慈善性CSR”

     “营销年代”—“推广性CSR”(“洗绿”)

     “管理年代”—“战略性CSR ”(“微观系统”)

     “责任年代”—“系统性CSR”(“宏观系统”)

     “政府规管”(“governmental  regulation”)、“公众监督”(“watchdogs”)、“自律”(“self-control”)(Karnani, 2012)?

     “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些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休谟)

     “在有关人类、组织及管理的研究中,人是最基本的分析单位”(丹尼尔·雷恩, 2009)

     “人类”有两面性:“善与恶”;“自从人类社会开始,善与恶两种力量之间的争斗一直是人生戏剧的核心”(Colley, Jr., Stettinius, Logan, Doyle,2003)

     人类是在无休止地、有目的地并且是有理性地为增进他们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享用而斗争”(迈克尔·曼,2007)

     “人和非人的分别是很容易看见的”、“譬如说‘孔子是人’,这句话不消研究,总可以说是真”(梁启超)

     孔子的四等“人”论

     “语言到处成为一种自为的暴力,它好像伸开鬼臂搂住人们,把他们推向他们原本不想去的地方”(尼采)

     跳出概念的世界

     概念的世界:“各种标记底正确分合”(洛克)

     “社会逃不出世界,个人逃不出社会”(蔡元培)

     “人和重要问题的解决关键,无不包括在关于人的科学中间”(休谟)

     “我们无法仅仅局限于用当代世界向我们展示的实证来讨论自由民主制度的远景···而是必须直接地、明确地提出一个跨历史标准的人性,用以判断每个社会制度或社会体系的好与坏”(福山)

     认识人(Ren)

     人是什么?

     “逃不出社会”的“个人”是什么?

     概念的世界或“人的科学”定义的“人”(human)是什么?

     认识非人

     循人之为人之人意或行为识别“CSR”、“公司文化”或“公司”的路向




     报送:

     湖北省教育厅科技处    

     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处

     湖北经济学院各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各研究所


     日期:2014年2月26日


                                                                                                                         编辑人:牛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