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是以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为核心,联合湖北省总工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武汉中百集团、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等政府主管部门、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组成创新体核心层,并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湖北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建设。
中心遵循“整合、共享、创新、服务”的宗旨,在整合人才、技术、成果、平台等优质资源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围绕“立足湖北,服务区域,面向全国”的建设思路,主动对接区域发展重大需求,有效汇聚政产学研用各方创新资源和要素,合力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着力研究解决湖北企业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心开放式运作,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公开招标2017年研究课题,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范围
研究课题集中于以下研究领域,申报人可结合企业管理现实问题与理论前沿自拟题目。
(一)区域协同创新平台文化建设研究
(二)湖北文化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三)企业生态文化建设研究
(四)新常态背景下企业文化的创新研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组织相应学术梯队,并且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科技人员、企业研究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4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 要求以调研为基础,结合企业文化的实际,研究解决湖北企业文化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有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和5份纸质文本(含原件1份)送达本中心。
2.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在7月30日前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将根据中心学术文员会的评审意见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
四、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2.作为结题材料的项目成果必须符合中心成果的署名要求,即:
必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课题基金资助”,可署两个以上单位。不符合署名要求的成果不能用于课题结题。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视为达到结题质量与数量要求:
(1)政策或对策咨询建议调研报告1篇,且被厅级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者(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原件);
(2)公开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1篇;
(3)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
4.结项程序
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在2018年度7月30日前提供《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与服务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本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并附电子文档,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
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4版)》规定的3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研究相关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以本中心项目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的项目申请者。
(4)已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者。
(5)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者。
5.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毅君,孟庆国
联系电话:027-81972559(办公室),牛老师(18062057571),孟老师(13971664366)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群贤楼429室,
邮编:430205